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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家农村住的房子在2008年翻建的,宅基地使用面积是160平方,在当时将老房子拆完准备按原来面积建造时,房子后面有两户人家找来村委会和一群自称是镇城建所的,(具体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身份)因我家宅基地的左边有条两尺宽的小路他们要求我家宅基地无偿让出18平方将两尺宽的小路扩宽给他们做出路,我家是原址翻建当然不同意宅基地平白无故让出,还是在我将房子拆掉后他们才提出的。感觉他们是乘人之危的做法。当时没同意他们和两个村干部还有一群自称是镇城建所的不让我家动工,僵持了几天,因为我丈夫当时是请假回家造房子的,又是老房子拆过了一家人住在别人家里,很无奈就口头协商我家新房只造127平方后面缩短1米旁边留出18平方让他们做临时路,等他们建房时车辆载物通行后还是我家的地。为防止他们以后变卦我家就将没能造房的部分原来的老房子地基石头都原封不动的留在了那里。这几年他们后面的房子也造好了,当时我家留出的宅基地也没人动,去年14年10月份他们突然打电话(我们在外面务工)要把我家留出的宅基地铺成水泥路,我们认为他们两家没有权利动此地,坚决不同意。为此事正准备回老家,丈夫突然生了大病只能放下所有先救人在说。过年回家时见他们把我家原宅基地已经铺了水泥直接把老房子地基石头埋在下面了。我老公很生气,想去告他们,又没时间。为防止铺路以后认不出界限就和他们打过招呼后把原来留出的地基上围起来了。现在他们要我家拆掉,我们认为老房子地基使用权利我们并没有放弃,他们没有经过我家同意私自铺成的水泥路我们有权处理吗?翻建后因想等他们造好房子后我家就可以将原来留下的宅基地面积造好之后再去换新的宅基证,所以我们宅基证还是老的160平方面积还有效吗?请问像这种情况我们留出的18平方他们能私自铺路吗?这快地的使用权到底应该属于哪一方呢?谢谢大家出出法律意见。

离婚 2016-11-13 14:5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看宅基地证记载情况。。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 看宅基地证记载情况。
  • 原房主还享有使用权
  •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所系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怕;
      2、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
      3、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 看宅基地证记载情况看宅基地证记载情况
  • 看宅基地证记载情况。
  • 看宅基地证记载情况。。。。。。。。。。
  • 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 不能私自铺路,另外依照法律翻建房子也要审批的,如果审批还是160平的话,那么他们的做法是违法的。
    【追问】因当年是原址翻建没有扩建都没人要求我们审批。当地都是这样的。对他们的违法做法我们可以追究他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吗?能提出赔偿吗?万分感谢!
    【回答】现在你可以在原址围起来啊,人家还没有拆啊,拆了你才能告他侵权,要求恢复原状,目前尚未侵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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