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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子是高中同学,09年毕业后我外出打工,期间没有联系。2013年12月重新与其联系后于2014年3月结婚。婚后一个月不到妻子就发病,到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后她父母才告知她在2012年就已经犯过精神分裂症。当时还抱有希望就陪她在医院住院治疗,2014年6月她病情稳定后出院带药回家进行维持治疗。因为医生说她是第二次发病,至少需要带药治疗三年。今年三月份她同我得到江苏打工,可是前几天她的病又复发。现在医院住院,网上说第三次犯病需要终生服药,所有希望都破灭了,我想离婚该怎么办。像这样我是起诉婚姻无效还是起诉判决离婚?

征地补偿 2015-04-26 21: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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