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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在1997年结婚,他一无所有,欠3万债,后来做生意有钱不回家了.我和老公在2007年离婚了,离婚的原因是他在外有女人.我起诉2次才离婚,我净身出户,后来他和他的家人经常来找我复婚,在2009年复婚了,在离婚期间男方也没有结婚,现在他又要离婚,请问在离婚期间他建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第一次结婚后我有个孩子12岁了,复婚后我有生了一对双胞胎,现在他在外和女人同居,回来要离婚,请问财产怎么分配,三个孩子怎么办?我是不想再离婚了,我舍不得两个刚满周岁的儿子.我和孩子该怎么办?我老公的意思可以给我一个孩子,要我带一个小双子滚蛋,我是湖南人,在这里我没有房子没有亲人,我们家财产现在估计有3到4百万,房子价值200万,他还有100万在做生意周转.欠债100万,别人欠我们130万.房子是离婚婚期间建造的,房产,证是在复婚后办理的,但是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他有多少资金我没有证据,但我知道,我该怎么样处理这样的家庭问题,如果离婚我可以分到什么财产?我没有过错,

调解 2010-09-03 22: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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