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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是用眼的,我整天眼疼,后来辞职了,有一个辞职前的检查,可没有检查眼睛,我休息一个月,可眼睛依然很痛,这就是眼睛过度疲劳引起的,可我已经辞职了,厂方还应该负责吗?

抵押担保 2015-04-30 2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用所在的单位没有为你申报工伤,你可在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再申请伤残等级评定,之后,根据伤残等级,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你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 你们的情况构成工伤,建议做工伤认定!即使不能按照工伤赔偿,也应该按照提供劳动者受伤要求赔偿,你们可以和对方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可以走司法途径。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敬请采纳!建议您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便于避免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此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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