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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是在山东xxxx滩买的,交房时开发商告知要收取暖气增容费和燃气开户费,说合同里有协定的,他订在合同里欺骗我们不知情的人,当时没仔细看,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提起诉讼的话我们有几成的胜算?大家都知道这肯定是不合理的!谢谢律师尽快给我答复

其他 2010-09-06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凭协议,要求交房。
  • 开发商没有权收取暖气增容费和燃气开户费,他们不是暖气和燃气的销售单位。至于建筑物内配套的暖气管道和暖气设备、燃气管道和燃气设备不应当单独收费,而是应当包含在房价中的,如果购房协议中没有明确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就无权收取。如果是单独收取的,还必须明示,让购房者知晓。 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最好能当面看一下购房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 暖气增容费实际就是供热设施建设费,其收费依据是1998年11月1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威海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用户申请用热应按规定交纳供热设施建设费。供热设施建设费收费标准由市物价、财政部门会同供热主管部门制定。供热设施建设费由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收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接受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但是2008年11月26日公布的威海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草案)废止了1998年11月1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威海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没有了供热设施建设费的规定,该公共事业收费就丧失了收取的法律依据。 根据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四条 天然气价格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超越价格管理权限核定或调整天然气价格,不得在价格之外加收任何费用”,燃气开户费就是非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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