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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早上4点左右在329国道线上清扫马路(保洁人员,荧光衣帽穿戴整齐,右手边清扫马路),被一辆小货车冲撞,并当场死亡。改司机疲劳驾驶,尸体检验报告说由于交通事故冲撞引起头颅骨折死亡,汽车检验报告说车子正常的。然后事发当天,肇事者被录口供后,当天就回家了,没有拘留。而且之后肇事者或者肇事者家属一直未做道歉。我母亲是居民户口,想询问一下应该赔偿多少,精神安慰费有没有硬性的规定? 这个事故肇事者应该付全者。 希望能帮忙解答

其他 2010-09-07 06: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精神抚慰金是一定可以获得赔偿的,至于你母亲的死亡,既可以要求交通肇事者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死亡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要结合你母亲个人情况和你家庭情况来确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你们.
  • 赔偿在55万左右的,有需要可以联系律师办理
  • 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下来即可进行索赔。相关的赔偿费用比较多,按标准应该在40-50万,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 大约有50多万,精神抚慰金也有的。最好还是委托律师办理,因为律师对此比较专业。
  • 事故责任认定后依法索赔吧,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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