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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对象在网上认识的,我是黑龙江的,她山东的。认识之后我就来山东找她了。后来在一起处了2年多。刚来山东的第一年我没工作,她上班养着我。第二年她为我怀孕过一次。后来做了人流。人流这个事情我家知道,她家不知道。第二年冬天,我妈妈从老家来她家商量我俩的婚事,给了一万的见面礼。按她们村的习俗要给6到8万,但是我家没那么想象的那么富有,所以就给了1万,她家也收了。但是今年我在外面工作。她突然跟我提出分手。后来我看到她和他同学的聊天记录说是她妈让她跟我分的。并且她自己也说跟我过够了,感觉心累!然后就怎么我也挽回不了她了。我给她打电话跟她要钱,她不打算给,说是算作她养我一年多的辛苦钱之类。。。现在我们彼此也不联系了,偶然见面了也不说话。请问这种情况我那1万的彩礼钱能要回来吗?如果她家不给该怎么办?我们同居过,没领证。

离婚 2015-05-03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返还彩礼的范围主要限制在男女双方未结婚的情形下,对男女双方结婚时间比较短或者结婚后未同居生活的。对于男女结婚超过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支持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追问】是啊,我们没有领结婚证啊!我主要问题是她家死活不退的话,或者不承认我家有给过她家彩礼该怎么办?
    【回答】你可以起诉,必须有证人作证你才能赢官司。
  • 可以要求返还,可以提供证人证据
  • 可以索要,但要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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