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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北京,2013年年初由于工作原因,被调到东北上班,2015年3月20日,公司同事告诉我,领导(主管领导)将我这边的工作交给其他人(指定同事)接替,让我回北京公司上班,随后,我给领导打电话,均未接听,但领导并未给我回电话,而是催促接替我工作的同事,要求尽快和我交接工作。随后我又几次打电话给领导,希望协商将我回北京的时间后延一个多月(因为我家现在在东北,回北京需要搬家到北京,东北还有很多事情未处理,暂时不能回北京报到),但均未得到领导同意,26日19点左右领导打电话(领导第一次主动打电话给我),要求我明天回北京上班,我说我暂时回不去(孩子出生刚满三个月,东北还有一些个人事情未处理完),领导要求我递交辞职申请,27日我在网上发给领导辞职申请,31日领导批复,以我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为由,同意我辞职,4月3日,公司发给我离职单,4月4日我交接的工作,目前还没有办理离职相关手续(我还没有回北京),请问,我这是否属于被公司辞退,我该如何维护我个人利益。

其他 2015-05-05 22: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属于单位变相逼迫你辞职,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个人权益。
    【追问】我还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这是主动辞职哦,
    【追问】公司对我的工作调动,并未和我协商,而是公司单方面决定的,我请求将时间推迟,却遭到拒绝,并叫我的工作安排给别人,最后还要求我递交辞职申请,我是被迫才递交的申请,这也算主动辞职吗?
    【回答】如果仲裁,公司肯定会拿出你的辞职申请,这时你就要证明你是被迫的,这个是有难度的。
    【追问】我递交的辞职申请是电子版的,是在QQ上发给我们领导的,但是我这边并没有显示被接收,我有我打电话沟通被拒绝的录音,领导明确告诉我,我的工作交给同事,我的工资也截止到我接到被调动的日期,要是不回北京报到,就没有工资,这个算不算是被逼迫的证据呢
    【追问】很久很久很久很久
  • 属于主动辞职。
    【追问】但我的主观意愿是不想辞职,我是被迫递交的报告
  • 从目前证据来看,属于你主动辞职,单位批准。
    【追问】确实是公司领导打电话让我递交辞职报告的
    【回答】你要对此进行举证!
    【追问】当时打电话让我递交辞职申请的录音没有,但是我有当时我们打电话的录音,领导说我的工作自我接到调动的信息之日开始,已交给别人,我的工资也接到到接到通知之日,要是不会北京报道,没有工资,即便我在这边继续上班,也是没有工资的,这算不算被逼迫辞职的证据呢
    【回答】可以尝试一下,但毕竟单位有你的书面辞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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