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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我在2014年做生意,有多加供应商给我送牛奶,货款口头协议是第一月货款到第二月付清,可是有一客户在2015年四月份在法律突然起诉我说我久他2014年7月份的货款,但是我以在2014年8月份以付清对方的货款,现他拿2014,7月份我在他送货单上签字的送货单来起诉我,请问这个我签字的送货单能说明我还欠他货款吗

离婚 2015-05-03 21: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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