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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四川思念上班,上月27号,因蒸煮粽子,全身百分之40浅二度烫伤。现在双手,右小腿有明疤痕,还发痒。脸上胸口,后背有不明显疤痕。厂里现在就要我去上班,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5-05-04 13: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若因工作原因而导致伤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若经认定属于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而具体赔偿要结合工资,伤残等级等因素而定,就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你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 你可以找律师帮助你
  • 您好,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费等。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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