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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自己买的单位房子,交的首付,剩下每个月扣工资,要是我现在打算结婚,我的房款还没有扣完,我结婚了,房子算不算我的婚前财产,婚后会不会被他分走

离婚 2015-05-04 11: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后还贷与增值部分平分。
  •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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