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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湘西龙山县乡下街道旁有一块没建房的宅基地。以前建过房,路桥公司征收给拆迁户建房,他们按50元一个平方,不给往返地,合理吗?

其他 2015-05-05 09: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房屋(包括住宅和集体企业、个人生产经营用房)拆迁安置包括统规自建、自拆自建等方式。 征地拆迁单位负责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标准安排重建用地。达到分户条件的,分别安排重建用地。 采用自拆自建方式进行安置的,原则上由征地拆迁单位负责安排与被拆迁合法房屋底层占地面积相等的重建用地,但宅基地面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你讲的情况,不给重建用地,是不合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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