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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父亲都被人打了,对方有4到5个人拿的是斧子和铁锤,父亲50多岁了被打折肋骨一根,我和父亲一样,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现在都在住院,都十天了派出所却给我父亲连笔录都没来做,我问过人了,说让我先去做伤情鉴定,了派出所说要等出院了再去做,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5-05-06 20: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的,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加害人同样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过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形,加害人都要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你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追问】您好,钟律师。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一天还得交份子钱,住院期间的误工会按我的工种收入赔偿,还是按户口人均收入算呢。
    【回答】n你好,按照运输行业的工资计算的
  • 你好,只要报警就及时跟派出所沟通。及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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