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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沈阳租了个写字间做点卖吗,(还没申请营业执照)雇了一个人给我管钱管货,但他背着我把钱拿跑了,这算侵占吗?公安不给立案上我去法院走民事,我想问这属于什么,走什么途径最好

其他 2010-09-09 12: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符合以上条件,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 到法院也可以走刑事程序,这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像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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