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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方已承担住院期间全部医药费用.因\"左足背皮肤撕脱伤(已植皮13乘10cm),左足小趾毁损伤(已切出),第2,3,4趾间关节脱位(已作克氏针固定术).7月6日入院,8月3日第2次手术,17日出院,医嘱\"卧床休息1月余,患肢不负重活动6-8周....我已70.5岁,病程长达半年之久才可能走路......陪付问题不懂,请给以具体指导和建议.不甚感激

其他 2010-09-14 20: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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