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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友是一个单位的,腊月21结婚,正月初六回她娘家,她父母没给拜年的钱,也没给事先说好的改口钱,回家我问她,她说媒人没有说,后来我喝酒吵了起来,把她东西放到宿舍了,酒醒后一直找她道歉,但她坚持要离婚,并且已经起诉,请问我能要求她返还彩礼吗

离婚 2015-05-09 10: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要求返还
  •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尽量证实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才主动
    【追问】从结婚到分居就短短的16天,根本没有形成夫妻间的相互扶助,实质性的共同生活,能按照第二条领证但没有共同生活吗
  • 登记并共同生活的情况下,非因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彩礼一般较难退还。
    【追问】一共就在一起生活了16天,根本就没有形成夫妻相互扶助,实质性的共同生活,难道不能适用第二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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