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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跟随杨某到国外打工。 在去了不久的时候跟李某发生口角,发生了打闹。当时头部,当时头部轻微的流血。之后,过了一段时间,王某在没有人打扰的情况下,一个人不知道怎么就疯了。当时的情况也不是很严重,过后杨某跟王某父母打电话,即立即把王某送回家,但被王某的父母和当时在场王某的姑父拒绝送回家。 过后三四个月的时间,王某的病再次复发,而且比以前更严重。杨某立即召人把王某送回。当送回成都时,王某的父母、女友去接王某,此时王某的病情就好了。 回到家后一个月的时间里,王某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前几天,王某因受不了女友提出分手,再一次病情复发到了乡镇上的一个医院就诊。昨日,王某的姑父突然打电话到杨某家,要求解决此事,说的要求经济赔偿。 王某的姑父还说王某已经下了病危通知。随后,在王某的邻居口里得知,王某是吃药中毒。事情经过大概就是这样。(王某的母亲就是先天性的疯病,这个王某的邻居可以作证) 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杨某有无责任,此种情况,杨某该从那方面来给护自己的权益。 感谢老师帮我解答。

诉讼 2008-11-16 16: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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