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他的朋友转我的招待所经营。总共转让费是121400元,当时已付了95400元,现在还欠我转让费26000元钱。但是欠条上不是他朋友的名字,而是他的字迹和他本人的签名。与他朋友开招待所的人无关,意思是所欠26000元找他要,他当时就写一张欠条,还款时间是2010年10月12日前所欠款一次付清。我想以上我提的问题给受法律保护,如果他本人到期不还耍赖。我该怎么办。请贵律师帮忙之招出出金点好吗?谢谢。

其他 2010-09-13 14: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曲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