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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在无人值守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其中我驾驶的是4s店的试驾车,同等责任,大众4S店以试乘试驾协议书为标准,因其中一条为:试乘试驾期间除保险陪偿部分外,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我一人负责。为理由,向我索要34.7万元,其中包括车辆折损残值17万元,还有因试驾车停驶期间因无法试驾造成的客户流失数量为56台,每台3200元,合计17万元左右,合计34.7万,试驾车有保险,且有较全面的商业险,请问我这情况如何处理,我父亲也参与试乘活动造成骨折住院,目前医药费双方都没有赔付,请问这种情况如果靠法律审理,我的经济损失能有多少?哪些费用为必须赔付的?

其他 2019-12-07 04:5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对于你(是否受伤)和你父亲的损失,可以向对方车辆主张,如果受伤不重,对方车辆的交强险足够赔偿了,对于超出交强险部分,你和你父亲可以请求对方赔偿50%,其余的50%应该由你和汽车销售商共同承担,共同承担的比例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2、对于对方车辆以及人员损失,如果你驾驶的试驾车辆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如果算是不大可能也不用考虑了;3、对于销售商提出的车辆本身的损失以及客户流失造成的损失,(1)对于客户流失造成的损失,想你主张没有法律依据;(2)车辆的损失,你是否清楚你驾驶的试驾车有无车损险,如果有,超出对方交强险部分应该由对方和本车车损险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车没有车损险,那么对于本车损失的赔偿方式应该由你和销售商共同承担,绝对不是由你自己承担。
    【追问】对方有30W得车损,4S店的车有50W得车损险
  • 你只需赔偿直接损失。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建议报警,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正常的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被扣押,驾驶员只需要等待交警事故责任书出来,然后几天内就可以取车了。如果肇事逃逸车辆被扣押,找不到车主,车辆会被依法处理,包括报废。之所以扣车,主要是是责任认定,责任认定后方便后续的赔偿问题。
    具体规定如下: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试乘车辆由销售方承担。掌握证据祝你维权成功,这类情况我接触过,支持你!
  • 你好,聘请律师代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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