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驾驶一辆小车在小区内把一61岁女性撞倒,住院后诊断为右脚踝关节骨折并做了手术,安了钢板,现住院两个月,医药费在27000左右,在住院期间我们请了护工照顾费用在7000左右,现在患者已经出院,他准备去做伤残鉴定,可能要去法院起诉,我车子的什么保险都买了的,想问一下作为肇事者我应该怎么处理或者需要哪些手续?大概赔偿需要多少费用?

其他 2015-05-13 15: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果对方起诉,你可以委托律师应诉。
  • 可以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各方的责任,之后再由各方在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就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处理。
  • 您好,交通事故责任是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的,根据认定结果承担自己的责任。对于对方无理的要求,可拒绝。
  • 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来赔偿,如果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核。 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