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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离婚人,结识了一离婚男士,在一起的目的是走进婚姻的。在一起五年了,我为他流掉俩孩子(因男的已离婚,但念起孩子小怕受伤害,还和前妻生活一起,所以我怀他的不能生,非让我打掉),我五年中受了他前妻的侮辱,谩骂,包括他本人,在他前妻发现我们联系后,也当着他前妻面侮辱谩骂我,事后又跟没事一样和我一起……五年我经历了很多伤害,俩人最众达成协议,男给我弥补一万作为流掉孩子的营养费……事过俩个月,男人又找我和我发生关系,事后看我手机,说我给其他男的有联系,开始索要我弥补我的一万元,并发短信,微信谩骂,威胁我说,不还他一万要让全县城人,包括我的亲戚,知道我被其他男人睡觉等,要让我付出比一万多几倍。还想让别人弄死我等话,最可恶的事,经常发信息,(我都有保存)我孩子没事看我手机,发现有人谩骂我的信息,闹情绪,哭。这样的情况,我给怎样维护我的权力?

行政诉讼 2015-05-14 08: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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