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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合同上写的是4月30号交房,但是到今天还没有交房。详细如下:银行说我们的购房能力不够,要求我们买了他们银行的8万元的理财产品。之后说可以办理贷款了,但事后又说要我们少贷5万才能下来。但是我们的合同里写的是商贷50%,我们贷款是27万,合同总金额是55万。少于50%的。是可以贷款的。由于这个原因现在晚交房,是否可以申请退房?

其他 2016-02-29 07:10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这一般不属于合同约定的退房理由;如果有证据证明银行存在缔约过失、欺诈或违约,均可追究银行责任。
  • 看合同约定,一般这不属于卖方的责任。。
  • 看合同约定,一般这不属于卖方的责任。
  • 不能,你们可尝试更换贷款银行。
  • 不作为退房理由。
  • 这一般不属于合同约定的退房理由
  • 这一般不属于合同约定的退房理由;如果有证据证明银行存在缔约过失、欺诈或违约,均可追究银行责任。
  • 你好!能不能退房需结合购房合同约定及未能交房原因分析确定。
  • 看合同约定,
  • 按合同约定履行!
    【追问】我的购房合同上写的是:“2015年4月30号交房,除不可抗力外。且如果未按时交房,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到今天(5月14号)还没有交房。详细如下:我们买的这个是酒店式公寓,在一开始贷款时,银行说我们之前没有买过理财产品和别的房产,要求我们买他们银行的8万元的理财产品。买完理财产品后,说可以办理贷款了,并在4月30号之前开发商好几次都说可以拿房了。但是今天又说银行要我们少贷5万才能放贷给我们。但是我们的合同里写的是商贷50%,我们贷款是27万,合同总金额是55万。少于50%的。按照要求是可以贷款的。如果我不想少贷5万元。要求单方面退房的话是否可行?我是否会承担什么责任?
  • 这个显然不可以退房的,如果贷款合同已经明确了,而银行又要增加要求的话,可以告银行违约的。
    【追问】我的购房合同上写的是:“2015年4月30号交房,除不可抗力外。且如果未按时交房,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到今天(5月14号)还没有交房。详细如下:我们买的这个是酒店式公寓,在一开始贷款时,银行说我们之前没有买过理财产品和别的房产,要求我们买他们银行的8万元的理财产品。买完理财产品后,说可以办理贷款了,并在4月30号之前开发商好几次都说可以拿房了。但是今天又说银行要我们少贷5万才能放贷给我们。但是我们的合同里写的是商贷50%,我们贷款是27万,合同总金额是55万。少于50%的。按照要求是可以贷款的。如果我不想少贷5万元。要求单方面退房的话是否可行?我是否会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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