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确定我公司投资建设一项目,投资款政府拿土地置换,对于项目建设约定了计价依据,不上浮也不下浮,政府确定了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并且约定施工单位由我公司自行选择,那么我公司在选择施工单位的时候是否需要通过招投标?有什么法定依据?

其他 2015-05-16 23: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认为,若你公司并非国有公司,可以不通过招投标。你公司已和政府签订成为投资建设方,有计价标准。你公司完成项目建设后才移交给政府,项目建设性质上已不属于公共建设项目,可不适用招投标法。
  • 只要政府允许你不进行招投标确定工程施工人的话,你公司就可以不通过招投标程序选定施工人。但是为了避免工程建设法律风险,建议最好依法通过招投标程序选定施工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毕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