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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当场死亡,怎样走法律程序

离婚 2018-08-22 11:1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首先报警,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 2、如果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要求肇事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基本赔偿项目:医疗费、丧葬费、抢救费、交通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具体的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证据材料详细分析、计算
  • 您好,肇事者构成交通肇事罪,建议按刑附带民事程序处理。
  • 事故认定书下不来的原因一般是:1、事故双方答不成一致的处理意见;2、有受伤者的,伤者仍在治疗当中;3、事故现场已被破坏,无法采得有效的证据来进行裁决而还在调查之中。当遇到(1、3)种情况时,责任双方应尽快达成协议、积极提供有效的证据共同配合交管部门作出裁决。发生(2)时只有待伤这完全康复后,再行处理。肇事车辆在没有重大伤亡事故时,应该放行,但驾驶员的驾驶执照应扣留在交管部门。你不必着急,到交管部门了解、协商一下即可。交管部门会给一个合理的答复的。
  •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你好,1.首先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双方责任。 2.如果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涉嫌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死者家属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具体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首先报警,固定事实证据并确认事故责任。然后根据认定情况依法追求责任人责任,并要求对全部相关项目赔偿。
  • 报警,依据事故认定结果,看驾驶员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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