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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结婚三年了,现在离婚了,房子是他婚前买的,借了他姐24万,婚后还了三年,在这三年里,我怀孕,生孩子,带孩子没法上班,也就没有收入,他的收入都还了他姐,他的收入是一年六万,孩子我带,我想问,离婚我可以得到什么?

其他 2015-05-17 2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财产分割,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追问】婚后三年还的钱这部分是不是也是共同财产,离婚了也有我的一半?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 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夫妻共同 财产原则上均分。
    【追问】婚后他的工资全部用来还她姐的钱,这部分是不是也是共同财产?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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