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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10级有精神损失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吗?

诉讼 2015-05-18 12:53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赔偿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详谈电话联系。
  • 一般是难主张。
  • 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
  • 两项均可以主张的。
  • 可以主张。
  • 可以主张。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需要根据责任比例和医疗、伤残、户籍等情况确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你好,协商支付。
  • 你好,可以主张
  • 精神损失赔偿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均可主张。但是金额不会太高。
  • 有,可以起诉要求支付
  • 一般的是比较难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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