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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远洋三管船员。今年1.16在西班牙海域因工作扫舱时不慎从楼梯摔下。安全措施佩带齐全.导致右小腿胫骨腓骨骨折.在西班牙治疗半月后回家治疗.现在治疗中.我和大连一家公司签了9个月的合同.公司也承认工伤.但现在什么钱也没有.他们说我入的是香港的保险.按香港的来.了解到赔偿标准为本人工资乘以治疗期[最高24个月]在乘0.8。药费报销.药费先行垫付.我月工资为1300美圆.这些都是治疗结束后一次行付清.我总感觉不对.现在离申请工伤还剩2个月时间了。我该怎么办?我能申请工伤吗?胫腓骨骨折能定几级残?我应该享有什么待遇?赔偿标准怎么计算?大连是家中介公司船舶所有权是香港。工资也是香港开。如果有争议我应该告谁?香港入的是商业保险。我在申请工伤。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我都可以享有吗?手续齐全.好心人帮帮我吧.

仲裁 2008-11-19 23: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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