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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五个人合作开办了一家公司,今年七月注册的公司,由于最近一年内不打算招工人,是自己做,股东会上我们和一女股东商议最近一、二年内不能怀孕,她同意了,八月中旬她就怀孕了,请假在家休养,我们和她协商1、退出;2、请人(费用她负担),她不同意,说临产时按国家法律要休三个月假,请人要公司负担,我们刚开始生意不好,她这样又影响公司发展,上班我们都是做电脑设计的,对她身体又有影响,请问是该我们负担吗,我们有权利让她退出吗?怀孕期间让她退出违法吗?

仲裁 2010-09-16 11: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是的吧
  • 不合法。
  • (1)女人有生育权利,你们不该就此事商议;(2)如果你们经协商,她同意退出,法律是允许股东转让股权的,但其他股东无权强制她退出,除非她的行为涉嫌犯罪或已严重损害公司生存;(3)法律明确规定了产妇有3个月假期,而且规定假期也是有工资的;(4)如果严格按法律,因她产假需找人代替而产生的工资需由公司支付。叫她负担于情于理也说不过去。(5)她毕竟也是股东,公司赢利与亏损也与她的投资息息相关的。其实,不是你们负担,是公司承担。
  • 看协议约定。该股东和公司很有可能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因此,退股和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两个不同法律概念。退股从约定,但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却要依法办理。可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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