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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早上6点左右,我是在乡间路上,开着电瓶车由东到西去上班,一辆汽车由北向南开过来(主道),就这样被撞了,在医院住院一个多月,主治头部脑挫伤和脑出血,辅治右腿疼痛,总费用10032元,因我住在医院的设施不够,右腿没有诊断出半月板损伤三级,后出院后去余姚人民医院才检查出来,半月板损伤,这个病很麻烦,我一直没有看好,医生建议吃药,说开刀有风险,而且不一不定能好,六个月后,我们去伤残鉴定,具体内容,是神经伤残十级(头痛、头晕、嗅觉失去),其它就是一些误工费,护理费等,但是,右腿的半月板损伤三级,却无法判为残疾,只有附上一句,费用见医院证明。医院说:这个手术很麻烦,如果全部看好要5-6万,而且这个医学上还没实践,如果做修补,大概费用2-3万,但不一定会好,还有一种就是做清理半月板里面的碎片,大概费用8000-1万,请律师可否帮我解答,我应该如何申请赔偿,我们的意见是不打算做手术。要求一次性赔偿,因为做了手术可能会比现在的状况更糟糙,而警方判我方也有责任,可能会3-7开或2-8开。

调解 2010-09-15 19: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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