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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为婚前购买,首付为女方父母分几次转账或现金给女方账户,再由女方转账或现金给与男方,现金并未有欠条。其余房款为贷款,婚前男方无固定工作,由女方借款还贷(无欠条)。首付和婚前还贷是否可以在离婚时财产分割?

离婚 2010-09-16 11:1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父母拿过首付款,那么按照各自出资,分割首付款。 婚后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可来电咨询。
  • 房产证为谁。两个人还是一个人。 婚前财产可以视为对于个人的赠与,属于婚前财产。
  • 可以分割
  • 再由女方转账或现金给与男方,这句话的意思具体是什么?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的名字,为什么付房款要把款转账给男方呢?你没有把主要问题说清楚,所以律师解答起来肯定会有偏差。
  • (1)毫无疑问,这套房产属女方婚前个人财产。显然,首付与婚前还贷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以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把婚前个人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2)婚后如双方共同还贷,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如男方证据证明还贷的属个人财产,那这部分系借款,否则以夫妻共同财产论。女方系个人财产还贷,男方自然无权要求分割。(3)陈述不清导致误下结论。如是男方婚前购买的系男方个人财产,女人转帐或现金属借款。总而言之,购房合同上是谁的名字为依据。
  • 不能。
  • 女方婚前已取得的财产包括房产,为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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