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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离婚房产分割事宜,房子为婚前够买,但是由男方付80%的房款,我们有一个孩子,女方申请抚养,在房子分割上可以得到对少照顾?男方婚前投入的部分有没有可能申请婚前赠与?

离婚 2015-05-22 08:36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主张男方支付抚养费,房产分割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同居期间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购房,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不是,可主张赠与。详情可以电询或面谈。
  • 你好 建议诉讼解决 主张赔偿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
  • 法官裁量
  • 婚前的为个人财产。
  • 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给女方一半补偿,孩子多大?具体建议能来电详谈。
  • 你好,如果婚前购房,女方有出资,房产证写在夫妻俩人名下,房产证上没有份额的划分,平均分割。 如果女方出资,房产写在男方个人名下,一般会按出资比例分割。 如果男方出资,房产写在男方个人名下,房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婚内还贷及其相应的增值部分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依法平均分割。 孩子由哪一方抚养,要综合性考虑,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还要看孩子的年龄,及双方的经济条件。 详情来电或面谈。
  • 您好,男方 婚前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 你好,一般不会的,婚前的一般属于男方,建议委托律师
    【追问】房产所有权是女方名下,够买时间为婚前,但是房款为男方提供。我想抚养孩子,所以想了解可以争取多少房子的所有权,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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