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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与某人发生民事诉讼,但起诉后被告已经离开此地。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0-09-20 09: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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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公告送达,但要提供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据,人民法院以公告的方式,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的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八条规定了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 可以公告送达
  • 可以公告送达
  • 受理后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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