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和影楼订的合同中有这么一条“影像资料的肖像权归乙所有,甲方拥有该影象资料的著作版权”。我是否可以这么理解:照片中我的形象,影楼可以根据需要修改,可以不必询问我的意见;如果想把我的照片公开,用于影楼宣传,就必须经过我同意。

其他 2015-05-20 20: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潍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