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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7年9月份发生工伤,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现准备10月初做二次手术,取出体内钢板,但本月20日我单位因效益不好,由集团公司的另一个单位进行承包,我单位全部在职职工全部进入集团劳动力市场,也就是一个月只给300元左右,如能应聘到其它单位,就能上班,否则三个月之后,就没有工资,请问我单位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办呢?

其他 2011-11-11 09: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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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工伤认定,再伤残认定,然后索赔,具体赔偿金额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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