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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结婚7年了有一儿子,婚后经济负担绝大部分由我及我父母承担(妻子收入不稳定),随着生活压力增大,本来应该夫妻共同负担的费用(日常开支及养育儿子),妻子却不愿意承担,我至今都不知道她到底有多少收入,以致我跟妻子经常吵架。感情越来越纠结,不排除离婚可能。为了将来打算。我想如果离婚,我不愿跟她分割财产,不管谁的财产多还是少。一旦离婚卷铺盖走人!我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主要收入为工资3000-4500浮动,名下无车无房无存款,和父母同住老房子。女方收入工资不详,约2000-3000无其他收入。共同财产的话家具电器首饰算不算?(涉及2家糊涂账),小孩自然我抚养绝大部分。为防止将来离婚纠纷,我有必要做财产公证吗?做了公证将来离婚时我的财产是不是就免分割了?

离婚 2015-05-22 21: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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