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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到一套门面房,我签合同时也从没遇到对方,都是和他儿子联系的,房租也付在他儿子的帐上,我现在怀疑和我签订的合同有可能不是他本人签名,是由他儿子代签的,这是否是无效合同,我是否拒付房租。

争议解决 2010-09-17 13:2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真的是儿子代签的,你最好让产权人补签。如果现在一旦发生争议,你可以主张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 效力待定合同,需权利人追认
  • 不一定无效的。也有可能构成表见代理。
  • (1)房产公司明确规定不能转租,对方与你之间转租合同属效力未定合同,若出租人房产公司事后追认(即同意转租),则转阻合同有效;若出租人不同意,则转租无效;(2)你与对方属非法转租.根据224条规定,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虽然承租人(对方)与次承租人(你)之间的租赁合同相对独立于基础租赁合同(对方与房产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如果转租合同有效(房产公司事后追认),则承租人要求次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请求受法律保护.(3)同理,如果房产公司是与他爸爸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现由其儿子对外签订合同属效力未定合同.即经他爸爸事后追认,你们之间合同有效,否则无效;(4)从你陈述案情来看,如果你拒付租金,对方解除转租合同,则再转租合同也就失去效力.如果转租合同有效(房产公司事后追认),则承租人要求次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请求受法律保护.否则,已履行的合同租期你应该支付租金,未履行的合同期限的租金你有权要回来.总而言之,对方擅自转租的违约行为只需对出租人承担违约赔偿(通俗说,是与你没有关系的)责任,关键在于房产公司对对方的违约行为持什么态度,因再转租合同独立于转租合同.
  • 房屋产权是谁的?
  • 可以有效
  • 你是否验看过门面房的产权登记证,若没有,你做好立即叫他儿子拿出来看看,若不是他儿子的房子,那他儿子的代理权限在没有书面委托的情况下是无效的,你要找真正的产权人补签字。不拿出来给你看或故意推脱,你可以拒付房租。 补充回答:合同无效,能要回来,不过要扣除占用房子期间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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