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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原有宅基地位于浦东高行,宅基地使用证土地所有者为父亲,现有人口一栏中登记为父亲、母亲及女儿两人,总计4人,登记日期为19911年8月27日。2007年6月,新区重点项目开发建设中,拆迁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拆迁实施单位为上海**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我家所在宅基地得到拆迁,**拆迁公司于2007年12月20日,与我父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得到建筑面积54平方小套2套。而2个女儿未得到任何拆迁补偿安置。这种情况我想请问我们应该如何2个女儿维护未得到的宅基地使用补偿权益。

征地补偿 2019-03-18 22:13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安置补偿不满,可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起诉补偿协议上敲章的单位 。
  • 如果对安置补偿不满,可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起诉补偿协议上敲章的单位 。
  • 可起诉要求依法分割拆迁安置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 看当时拆迁安置政策及其具体安置方案。
  • 房屋土地遭到拆迁,会由政府补给拆迁补贴,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房屋拆迁补偿即安置拆迁补偿。土地征收补偿金的计算有法定的计算公式。(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三)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 一般来说,宅基地拆迁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 可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起诉补偿协议上敲章的单位
  • 如果对安置补偿不满,可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起诉补偿协议上敲章的单位。
  • 看当时拆迁安置政策。
  • 会涉及时效问题,先通过信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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