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2012.3.15签订合同的,合同期满的日期为2015.6.30.今年2015.5.20单位通知我不在续签了,且通知我下个月(6月)可以不上班了,单位补偿我3+1月的工资(3为3年的,1为2015.6月的),我想问的是这个3+1合法吗?是不是还应该补偿半个月的,既是3.5+1?谢谢

其他 2016-04-27 06: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