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 我老公家就一处房产,当时买房时因为要贷款 房产名就写了我老公大哥的名字(是在他婚前),现在约定好他大哥补偿我们15万元,但每年只给5千元,也没有利息,30年内给清。请问,1.如果这样,如何写借条或欠条呢,这么长时间,还有诉讼时效吗?2.如果去公证,需要什么或对诉讼时效有什么帮助吗?3。如果我老公大哥不写欠条,也不补偿钱款,因为房名字是他的,那我们能得到偿还吗?谢谢!

其他 2010-09-20 11: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