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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本人男,在婚前购房时出资8万买了14万的房子,约占房款的60%,结婚后我一个人还贷,女方一分钱没管过,现在要离婚,房子能值30多万,请问我的婚前财产怎么算,还是那8万,还是30万的60%?请问律师,婚前个人财产的算法是增值后的30万的60%还是当初房价的60%也就是那8万?能不能给个详细点的数据啊

其他 2015-05-27 11:1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详细情况可致电
  • 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婚后还贷部分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
  • 婚前的登记情况是怎么样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追问】您好,房产在我名下,关键是我的个人财产是原房价的70%还是现房价的70%
  • 你好,可以咨询房管局。
  • 属于个人财产无需分割,详情电联
  • 整个房屋属于你婚前财产。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不动产取得以不动产登记薄为依据。
  • 你好,详谈可以咨询
  • 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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