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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三月结的婚,是别人介绍的,因为双方离的比较近,算是知根知底的,但是双方不是太了解,导致生活在一起后出现很多问题,感觉两个人生活不到一起去,是男方提出的离婚,当然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没有先说!现在没有小孩,我说只拿回我的衣服和结婚时买的三金,可他说,只能拿回衣服,三金就不要拿了,因为结婚后我已经花了很多钱,考驾照,报大专等,当然结婚时个就是他们拿的二万块钱,我家没出钱,因为不在家里住,所以也没买什么东西!现在要离婚,我就说只拿我的衣服和三金,他居然还不同意,我说这已经是我的最低要求了!请问下,我能拿到吗?谢谢

离婚 2018-11-11 21:1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提出了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严重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一般来说,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一年内不得提出离婚。
  • 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解决婚姻关系。
    一般来说,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婚后财产分割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双方已经就一切事宜达成共识,而选择离婚的情况,去法院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一方不同离婚怎么办?答案就很明了了,一方不同意能离婚,离婚方式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比如已婚男子与其他女子同居生活,女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男方经过法院调解教育仍不悔改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男方殴打女方,或者是因女方伤残,而男方遗弃女方等情况;(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要有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调动分居,这样法院才会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对于以上列举的情形,法院都要求提起诉讼一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婚外情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以证明确有其事,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要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强了。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男方不能诉讼离婚的情况,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列。
  • 你指的三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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