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事情大概是这样,我爸为xx广播局员工(以退休多年),1994-2002年全县兴办有限电视热潮,我爸所属的地方地处偏僻,局里领导花言巧语让下面多位站长以个人自己民意先当地信用社贷款以用来买设备,我爸人也老实经不住劝说几年间贷款总额为2.04w,(1994年8月已个人名义贷款用于购买0.99w设备及1999年12月和2002年8月两次贷款用于还利息0.15w和0.9w。------现如今欠款已利滚利达6-7w之多),以为局里口头承当欠款,因为有多为站长这种情况,当我爸欠款最多。而且到手的设备室其他乡镇淘汰的二手设备,这增加了日后的维修费。期间也多次向局里反映贷款债务问题,但都不了了之。1998年,局里进行机构改革(也就是收编,收编后债务就不由局里承当,此时领导人也换了几位),我爸的乡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开始我爸是不同意收编的,但这下局里又来做工作了说些别个乡镇都签了,你怎么能不签。说也是我爸太蠢,于是又稀里糊涂的签下了份“自愿承当收编前一切债务”的收编协议。收编后局里又多派人手到站了,本来一个人可以搞定的站多来了几人。来人了就要吃饭发工资吧,这样就让广播站更加亏损,步履艰难。(1999年12月和2002年8月两次贷款用于还利息0.15w和0.9w。)当时我爸也多次书面向时任局长曾平春反映情况,但都被置之不理20多年过去了,2015年的今天,听说这件事又要追究,而且说要以法律手段来强制执行,欠款已达6-7w之多,我爸一辈子都是踏踏实实,问心无愧的工作,把青春都给了工作,到头来获得个这样的下场,求律师支招,我手上有份当时清楚事件的已故主任李xx的亲笔事件陈述书(说明是局里要求我爸去贷款买设备和资金确实进了局财务室),和当时计财部设备费用清单复印件

其他 2015-06-06 17: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