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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发生交通事故,9月5日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对方全责任),公安机关建议3个工作日起诉(3天后不起诉就放车)。9月6号起诉,法院说未结案的太多,先让我们申请诉前财产保全。9月7日我们申请了保全。司机想先提车,法院的意思先让司机拿出一部分钱让我们先看病(也就是说医疗费)让我们说一个数,我们商议后让他先拿6万。之后并没有收到任何联系,9月15日我回家途中经过扣车的地方发现车没了(被提走),打电话问法院,说司机交了钱所以放车,让我们后天(17号)拿着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押金条去法院。9月17日我们去后,法院没人,打电话法院说让我们先联系律师。下午我们找到律师,律师告诉我们这个6万是对方交的保证金(司机的车价值15万左右 保险20万左右 法院给我们的说法)要取这个钱治病要经过法院院长的同意,他给院长打电话,院长就会了2个字--缓缓。我都想骂人了,这是治病的钱,给钱能缓缓,病能缓吗?

其他 2010-09-21 09: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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