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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今年8岁,08年2月26日住院期间因病床倒了,小孩摔到地上,断了两颗门牙,请问可以要求什什么赔偿,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诉讼 2016-02-10 10:27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只是陈述了小孩摔断了两颗门牙,没有说清两颗牙是永久的失去还是日后还能长出来,对此,请你进一步的讲清楚,以便准确的解答。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原则上,你可要求赔偿相关的医疗费、护理费、及你们的误工工资,同时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直接的精神损害和间接的精神损害:
    以侵权人的不法行为是否直接针对受害人本人为标准,可分为直接的精神损害和间接的精神损害。前者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直接针对特定民事主体即受害人本人并给其造成的精神损害;后者是侵权行为未直接针对受害人本人,而给与受害人关系密切的亲属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即间接的精神损害。
  • 2010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精神损害如何认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要件是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这严重到底该如何认定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所在。综合理论界各种观点,基本可认为以下五种情况属法条所规定的严重情形。即:  ①受害人因其人身权益受到损害,致使精神受到强烈刺激最终患上精神疾病;  ②受害人遭受侵害后,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甚至不能进行正常生活的;  ③侵害人侵害受害人的场合公开、范围广泛,影响较大;  ④受害人是社会公众人物,社会大众对其关注度较高;  ⑤侵害未成年人身权益的。
  • 精神赔偿也叫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自然人的下列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可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性人格权。即俗称的人身伤害,具体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精神性人格权。具体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信用权、性自主权(即贞操权,也就是俗称的性骚扰)。
    ——一般人格权。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对于在目前立法中尚未得到确认的具体人格权,可依据一般人格权请求保护。
    ——身份权。具体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
    ——人身权的延伸保护。即对死者的名誉、肖像、姓名、隐私、荣誉等人格利益,以及其遗体、遗骨的侵权行为,死者的近亲属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可以要求赔偿,要求赔偿的项目包括: 医疗费 护理费 残疾赔偿金(你的儿子已构成十级伤残):如果是城市户口 得2万 ;农村户口7604 精神损害抚慰金:河北省最高可要求五万
  • 当事人应当全面介绍案件情况.
  • 当事人应当全面介绍案件情况.
  • 构成伤残等级的话可以要求精神赔偿金。
  • 可以要求赔偿,要求赔偿的项目包括: 医疗费 护理费 残疾赔偿金(你的儿子已构成十级伤残):如果是城市户口 得2万 ;农村户口7604 精神损害抚慰金:河北省最高可要求五万
  • 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鉴定为伤残,还有伤残补助金,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鉴定为伤残,还有伤残补助金,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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