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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孩子在幼儿园摔断了脚。精神损害赔偿可以要求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20-10-06 0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精神损失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特殊情况:《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受害人的人身受到损害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一致,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将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 被摔伤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并进行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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