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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我和孩子的爸爸离婚有一年半了,如今孩子的父亲已经再婚并且有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当初离婚的时候,法院调解孩子由我抚养,孩子的爸爸每月付700元抚养费。从离婚那天起,孩子的父亲每月按时付700元抚养费,但是对于孩子却一直不予理会,每次孩子生病都不管不问,今年春天孩子眼睛长了息肉,到医院检查,医生说要做手术,总费用要5000-6000左右,对此费用孩子爸爸一分钱都没有分担。如今,他又要求降低抚养费,我家这边的消费水平也不低,每月的托费也要800多,加上孩子每月学舞蹈200元费用,每月固定的费用就要1000多,因为照顾孩子,我没有办法工作,父母年纪又大,无法帮我分担的同时还要我来照顾,所以每月700元的抚养费根本不够,如今他要降低抚养费,我该怎么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他咨询律师了,他以现在没有工作为名,要把抚养费降到500,可是他明明可以已开车为经济来源,并且每个月收入不低,但是现在就是不找工作,而且还说自己有外债,就是要降低抚养费!现在有一个月的抚养费都不给了,就明着让我去起诉他,说法律会按他说法来判的。要是一个月500元,这根本不够孩子的正常开销,连学费都不够!请问,我可以要求他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么?现在孩子还不到四周岁,我可以要求他一次性支付完剩下十四年的抚养费么?

离婚 2015-06-01 09: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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