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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安排5名工人一起从行车坡道(即施工通道并有灯)下负二层地下室砌筑墙体,其中一名工人不知什么原因没有从坡道下,而是从楼梯(没灯)下至距离负二层地面还有三个楼梯踏步时意外摔倒受伤,可能安全帽没有佩戴拎在手里或未系安全帽帽带,致使其后枕部和腰椎磕到台阶上受伤花费医药费7万多元,因伤者才参加工作单位还未来得及参加工伤保险,1.此医药费伤者可以拿回原户籍所在地申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吗?2.因伤者不愿意回户籍所在地申请报销,单位可以要求伤者承担部分责任(即让伤者自己承担伤者的二次手术费可以吗?)

其他 2015-05-31 11: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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