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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4月28号发现自己怀孕了5月4号有点见红去医院看大夫说是先兆流产让在家卧床保胎给开了病假条我们单位有规定病假一个月内不能超过15天我在5月18号回单位上班5月19号有流血了5月20号去省妇幼大夫还是要求卧床保胎又给开了一周的假条前后一共休了20天但今天人事通知我那20天不能算病假得按产前假累计这样20天工资基本就没有了而且我如果正常休产前假的话多出这20天会影响报生育津贴单位这样合理吗

离婚 2015-06-08 20: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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