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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1日我被人无故殴打,身体多处受伤,眼睛尤其严重,住院l3天,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害。请问我该如何索赔,精神损失费多少合适?谢谢。

其他 2015-06-02 10: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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