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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无缘无故被殴打,但不是很严重,但是软组织损伤,一点肋骨,可以要求赔偿什么?多少合适?

刑事辩护 2020-02-04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伤,赔偿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通大队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
    2、治疗终结进行伤残鉴定。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 打人违法,殴打孕妇情节严重,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对被害人自杀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被人打伤赔偿:殴打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害人应当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施暴者法律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受害人要求赔偿属于民事案件,需要受害人自己到法院提起诉讼,不是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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